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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多地给自然村财务上规矩

  原题:

  清廉村居 微处着手

  金华市多地给自然村财务上规矩

  随着金华市行政村规模调整,村级财务监督制度不断完善,各地对于村级“三资”管理频频出招,力求将村级财务管好、建强。

  由于历史原因,不少行政村下辖的多个自然村仍存在拥有独立资产、资源、资金等情况,游离于行政村财务体系之外。因此,缺乏有效监督、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的自然村财务容易出现廉政风险、管辖主体责任风险。

  如何管好村级以下组织的财务,我市多地进行了探索。

  建章立制五权不变

  经手人、证明人、村民小组负责人各签一个名字,钱就能用出去,这是婺城农村大部分村民小组在使用资金时的一个现状。

  由于村民小组资源资产租赁、资金使用等都是自收自支,与行政村不发生经济关系,所以这样的“三资”运行方式,行政村管不到,村民小组没人管。同时,由于没有公共账户,大多货币资金存放在村民小组会计或出纳的个人账户中,存在一定风险隐患。

  “在前期走访中,有的村民小组认为都是小组的钱,怎么花是小组内部的事,也有的村民小组负责人认为,这样的钱用起来的确有点慌,但又不知道怎么改。”长山乡纪委相关负责人说,目前存于长山乡村级以下组织的资金达90余万元。

 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“三资”管理,长山乡制定《村级以下组织 “三资”管理制度(试行)》,明确将村级以下组织的“三资”管理统一纳入乡“三资”代理服务中心监管,要求各村级以下组织不得设立其他银行账户,货币资金统一存入所在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。同时,长山乡提出“五权不变”原则,即村级以下组织所属“三资”的所有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、分配权、监督权保持不变,彻底打消村级以下组织对资金使用方式的顾虑。截至目前,长山乡下属118个村民小组“三资”管理全部纳入乡“三资”代理服务中心,打通村级“三资”监管“最后一公里”,实现监管全覆盖。

  针对资金使用流程,长山乡按照1000元以下和以上两种方式,要求按用途和金额大小分类审批报账。在原有流程上,增加村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(盖监委会公章)、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审批、村级以下组织会议讨论同意等流程,使资金使用更加公平公开透明。

  集中代管管好“家底”

  作为兰溪市黄店镇清廉基地示范村之一的上包村,在兰溪首创“自然村财务统一代理”规矩,积极探索行政村下辖的自然村财务管理解决之道,做到村级财务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公开化。

  “自然村建房收费、工程建设向来都是自收自支,自然村自己说了算。作为行政村书记,却面临管不到、没人管、管不好的尴尬局面。而且一个自然村都要聘请会计、出纳,每年工资支出也是一个负担。”露源村党支部书记童云虎坦言,为了能促进村庄融合,实现财务廉政风险防范,村里想了不少办法,可收效甚微。

  为了管好“家里”这本账,上包村两委以下包、清塘何、章良、中和、前塘等5个自然村为改革试点,在黄店镇纪委指导下,经全体村民代表酝酿讨论,率先制定自然村统一代理规矩。在行政村财务之外,单独设置一个自然村财务代管组织,各自然村财务统一“托管”,代理会计和出纳则由行政村集体酝酿确定。这一招不仅实现了自然村财务的有效监管,还顺利解决自然村各自雇佣人员费用支出大的问题。

  “以前我们5个自然村光财务人员就要雇佣10人,现在只要聘用2个人就够了,光这笔支出一年就省下了6万多块。”上包村主任何美娥介绍说,“自然村财务难管归根结底在于资金使用权归属问题,各自然村之间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,谁也不肯吃亏。所以我们在代管各自然村财务的基础上,坚持统一财务管理制度、审核凭证、代理记账、资金管理的‘四统一’原则,保障自然村的资金使用权不变,实行正常资金使用和正常经济活动两个不干预。严格财务管理制度,并做好财务的公开公示,让老百姓真正参与到财务的监管中来,自然村财务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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